今日英國有一單新聞,感覺好強烈。
話說有一個十八歲少女被同事欺凌,欺凌手段包括鎖她入雪房、用滾油濺她、竹籤刺她,及恐嚇強姦她。以前以為欺凌事件只會發生在學校中,因為青少年不懂得自我控制,任意莽為,原來職場都會出現如此過分的事。
以大壓小,以多欺少,以強凌弱,小朋友行為還勉強可以忍受,但在職場出現這些事,究竟是欺人者思想幼稚,還是他們太得閒、太無聊?
點解感覺強烈,皆因在自己職場見到近乎欺凌的事件發生。
不知所謂 | Greg | December 8, 2005 3:21 am | Comments (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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