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民除害

Posted: under 茶館吹水.

今日兩岸有兩單新聞好有趣,都是悲劇式的「人民英雄」。

在台灣,擾攘多時的「白米炸彈客」終告一段落,並不關心他被判多少刑期,而是周遭的反應。無獨有偶,在大陸這邊廂,有人槍殺黑幫大佬被判死刑,當地不少人簽名為他申冤。

兩者相同之處,表面看都不是為私利,亦有不少不相干的人為他喊冤,但犯法就是犯法,不能稱之為英雄,以為是周處除三害嘛。

兩岸三地,對法的觀念,自有不同,此刻仍慶幸自己生活在香港。

Comments (0) Oct 20 2005